公告讯息
07.Nov.2022

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处分不动产之相关信息(补充107年11月9日公告)

1.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(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):
台南市柳营区义士段74(部分)、75(部分)、76、77、78地号土地
2.事实发生日:111/11/7~111/11/7
3.交易单位数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:
土地面积: 13,273.46平方公尺,折合约4,015.22坪(实际面积以地政机
关办理合并分割后于登记簿所载土地面积为准);
每单位价格: 每坪新台币78,000元(税外加)
交易总金额: 新台币313,187,160元(税外加)
4.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(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关
系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
交易相对人:新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与本公司之关系:无
5.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,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
所有人、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、前次移转日期
及移转金额:
不适用
6.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,尚应公告关系
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、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:
不适用
7.预计处分利益(或损失)(取得资产者不适用)(递延者应列表说明
认列情形):
预估处分利益为新台币220,000,000元
8.交付或付款条件(含付款期间及金额)、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
事项:
1. 依交易契约之约定办理。
2. 处分目标土地位于柳营科技工业区第一期开发区,依照柳营科技工业区第一期开发区
土地出售要点所定之土地转售限制,应于取得工厂登记证或主管机关核发之许可文件后
方可进行目标土地所有权移转。
9.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(如招标、比价或议价)、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
决策单位:
本次交易决定方式:招标
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:参考市场行情及专业鉴价机构之鉴价报告
决策单位: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决议之
10.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:
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: 精准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
估价金额:新台币89,940,928元
11.专业估价师姓名:
余忠政
12.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:
(101)高市估字第000069号
13.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、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:否或不适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:否或不适用
15.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:
不适用
16.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,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:
不适用
17.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
不适用
18.会计师姓名:
不适用
19.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:
不适用
20.经纪人及经纪费用:
不适用
21.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:
活化资产,偿还银行借款
22.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:

23.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:否
24.董事会通过日期:
不适用
25.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:
不适用
26.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:否
27.依「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」第十六条规定
评估之价格:不适用
28.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,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
定评估之价格:不适用
29.其他叙明事项:
本公司于107年11月9日与新创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新创公司)签订
不动产买卖契约书,本公司愿将柳营区名下土地出售于新创公司,其双方所签订之
合约条文第四条规定,「契约成立后,为让新创公司符合『台南市柳营科技工业区
土地出售要点』或主管机关法规或入园规定者等………本公司与新创公司同意另签
订土地租赁契约,租赁期间约定为三年。………三年租赁期满,如新创公司尚未符
合『台南市柳营科技工业区土地出售要点』致无法达到买卖目标物移转交易条件
时,只要新创无违约情事,本公司同意租赁期间得再续一年……」。
新创公司为推动国内环保循环再生产业技术,特引进日本先进制程设备,但因疫
情关系致新创公司在三年租赁期满,尚未达到买卖物移转交易条件,故双方依原
合约租赁续约条款于110年10月1日签订不动产买卖契约第一次增补协议书,
同意展延租赁期间为110年11月10日至111年11月09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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